7岁上学,25岁硕士研究生毕业,专业金融。今年28岁,老家苏州,现在在上海工作。至今为止,还没有交过男朋友。
25岁以前,我只能穿 T恤,牛仔裤,帆布鞋。
25岁以后,我只能穿白衬衫,短裙,高跟鞋。
妈妈总说,你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,以后找一份好工作。我是一个特别听话的孩子。所以,25岁以前我只想好好学习。
25岁以后,毕业找工作一切都很顺利。可我妈对我又有了新的要求,找一个男朋友。后来每次给我打电话说的最多的就是,谁谁谁家女儿结婚了,她的哪个好朋友当奶奶了。
可我,去哪儿找一个男朋友?
上高中的时候,家里强硬要求我学更实用的理科。这结果直接导致我的书柜被封了起来。我偶尔会默默的看着书柜里的《围城》,《倾城之恋》还有《红楼梦》。转回头继续刷自己的化学实验题。
等我上了大学之后,我每天只想泡在图书馆里。
我不知道爱情具体的样子,我想大概是:
徐志摩与林徽因,邂逅于浪漫的康桥,于千万人之中寻找真正的灵魂伴侣;
或是梁思成与林徽因,如同涸泽之鱼,相濡以沫,惺惺相惜,相敬如宾;
又或者如金岳霖与林徽因,为你倾注一生,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
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他。
那一天我下班突然下起了雨,我躲在一个屋檐下避雨,看到了落地窗边的他。当时的他,穿着一件白衬衫,围着一个咖啡色的围裙,挽起了袖子,拿着一台佳能的5D,帮一个扎马尾辫的小女孩拍照片。
那是一家咖啡店,我推门走了进去。远远的看着他的侧脸,他有浓浓的眉毛,一双大眼睛,笑起来很好看,有一个深深的酒窝。
他仿佛看到了我,走过来询问我想喝点什么。我手足无措,他说爱喝甜的就来杯卡布奇诺,喜欢咖啡的味道可以试试美式。
从那一天开始,我爱上了喝美式。他的店不大,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。原木色的装修,有一面墙挂满了照片,全部出自他手,每一张都那么好看。窗户很干净,沙发很软,角落里有一块地毯,上面有一把椅子和一个木吉他。
每次当他磨完咖啡,端着一杯美式慢慢的向我走来,我心里都会紧张。每次他都会冲我微笑,然后离开招呼其它的客人。一整天我的周围都充斥着咖啡的香味。
高跟,红唇,高强度工作。上班如同进了厮杀的战场,有时伤痕累累,有时胜利归来。
休息的时候,只想跑到他的咖啡店,窝在软软的沙发里。有时我也会拿着电脑跑到店里去工作,点一杯美式,然后看他迎来送往的微笑。仿佛卸下了所有的防备,如沐春风。
我觉得我不止是喜欢上了喝美式,
每天的习惯竟如此上瘾。
那一天下班有点晚。我没有像平时一样喝美式,而是点了一杯绿茶。外面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,店里的客人不多,他也难得的清闲。
我很疲惫,心情也很不好。
那一天,和每年的那一天一样,我会拿出一张照片,摩挲后小心翼翼的放回。照片上是最宠爱我的外婆。
突然有了调音的声音,他手里是那把从未见他拿起的木吉他。他说,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,我想给大家弹一曲,送给一位很特别的姑娘。
他开始安安静静的唱,那首歌,很好听。但我不知道叫什么。
噢,对了。他的咖啡店叫,爱失眠小馆,如果有空,你也可以去喝一杯。
从我爱上美式开始,
我的名字就叫睡不着小姐。
文/李一一 图/网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