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优质茶叶交流组

紧急丨关于加强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的通知

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
  • - -
楼主

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


    黔茶促字2017第( 6 )号  

   

关于加强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的

通  知

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茶行业组织、茶叶生产企业:

  为规范贵州绿茶销售市场,维护贵州绿茶形象,防范杜绝市场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,保证贵州绿茶产品达到“翡翠绿、嫩栗香、浓爽味”品质,确保贵州绿茶授权使用企业严格按照《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要求规范生产和销售行为,经研究,并请示省茶产办同意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、凡获得我会授权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,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要求使用。到期未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企业,我会将取消其使用资格,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。

  2、海拔900米以下的区域,在6-8月期间生产的绿茶系列产品,不得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。如确需使用,须经本区域县级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品质审评,达到要求方能贴标使用。

  3、黔湄系列、云抗系列等大叶品种生产出的绿茶产品不得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。

  4、已使用贵州绿茶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,其产品出厂的批发价格不得低于200元/千克。

  请各有关使用企业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自觉遵守在质量控制、价格、品种等方面的要求,按标生产,自觉维护贵州绿茶品牌形象。我会将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,会同各地授权管理单位定期进行市场抽检,一旦发现授权使用企业质量不达标、批发价格低于200元/千克等问题,将取消其地理标志使用权,并在各类媒体予以公开通报。


联系电话:0851-85945367

电子邮箱:gzlcpp@126.com


  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

  2017年5月9日



抄报:省茶产办

抄送: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茶叶管理部门




相关链接:

关于印发《贵州绿茶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【文字版】

关于公布首批获得“贵州绿茶”地理标志使用授权企业的通知



举报 | 1楼 回复

友情链接